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页

转发:关于举办三峡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点击: 次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顺利完成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学校将于2018年3月至6月举办三峡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任务

本次大赛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重要抓手,探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途径,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中,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以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为载体,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学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选拔培育优秀的项目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为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比赛规则及主要环节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各学院推荐有效项目数不低于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详见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各学院要尽量提高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参赛的作品数量。

(二)报名、材料提交及要求

1、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项目负责人注册后报名参赛,填报相关参赛材料,相关说明参照第三届 “互联网+”大赛《学生操作手册》(http://cy.ncss.org.cn/downloadattachment?type=xscz)和《参赛手册》(http://cy.ncss.org.cn/downloadattachment?type=cssc)。(备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操作手册》和《参赛手册》官网还未发布,请参赛者关注大赛官网更新情况,未更新之前先参照第三届相关材料执行。)

2、学院同时将相关项目材料汇总打包后提交,打包文件命名为:XX学院“互联网+”大赛作品,提交的材料包含: 《XX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学院院赛活动组织宣传报道材料(详见附件2、3、4、5,项目按推荐的优先级排好序),于4月30日(周一)上午12:00之前,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cxcy@ctgu.edu.cn,并将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E2202,联系人:熊晓晨,联系电话:0717-6399607

注:文字材料中图片需进行压缩,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非创意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三)比赛流程安排

比赛采取三轮制。

第一轮:学院推荐

时间:2018年4月下旬完成。

各学院在学院内积极组织竞赛,并根据竞赛结果和名额分配比例,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

第二轮:校预赛(前70)  

时间:2018年5月初至5月中旬

赛事组委会依据评审规则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作品参加线上评审,线上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比赛取专家评审打分排名前70名,排名第1-30名的作品推送至湖北省参加下一轮比赛,排名第31-70名获三等奖。

第三轮:校决赛(30进10)  

时间:2018年5月下旬至6月初

取上一轮比赛前30名的作品参加决赛,比赛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

校决赛包含两个环节组成:

1、PPT项目展示环节。项目展示的形式,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也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PPT展示时间为5min。

2、现场提问答辩环节。参赛者需针对评委(包括风险投资人)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现场提问答辩环节时间为5min。

本轮比赛评委组根据团队展示、答辩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本轮比赛的作品需提交参赛项目纸质材料及项目PPT展示电子文件,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比赛场地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团队展示期间按自愿原则可提供1min展示视频(不计入PPT展示时间),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可参考形式:“大家好,我是###团队的***”,然后结合团队项目讲解,例如“我们的团队口号是****,我们相信***!等1min内容)。

2018年6-8月,学校将对遴选出拟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建设和指导,做好润色及优化工作。

五、奖励及经费保障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个,1000元/个;

二等奖:20个,800元/个;

三等奖:40个,500元/个。

2. 指导教师奖励

指导教师的工作酬金纳入奖励性业绩绩效进行发放。

(二)配套保障措施

1.教务处、校团委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根据协调会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协作,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2.经过遴选的项目,学校将重点培育,进一步优化,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决赛的项目培育经费1000元/项,列入重点培育的项目2000元/项,根据各项目后期表现可追加经费。

3.学校将赛事组织情况纳入各学院状态考核,在申报教研教改项目和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4.在比赛中涌现出的具有良好潜力的项目学校将积极培育、孵化,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并拿出专项经费支持其发展。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赛事宣传,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赛后要积极做好赛事总结,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2.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推动赛事顺利进行,进一步挖掘校友资源,进一步构建“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的创新创业工作格局。

3.各学院要注重项目的培育,即使是创意组,也要求要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参赛项目可与老师的科研项目结合,与专业结合,形成与学科优势结合的合力。

4.各学院要加强协作,倡导跨学院组建参赛团队。在比赛实践中注重创新创业导师团队的建设。

5.各学院要结合本次大赛,进一步摸清我校学生创业基本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创业情况登记。

附件:

1.三峡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上报项目名额分配表

2.XX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3.三峡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4.三峡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5.学院院赛活动组织宣传报道材料

6.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手册》

7.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8.《学生操作手册》

 

                                     三峡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宜昌赛区律师选手淘汰赛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