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2017级研究生:
现将201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选基本原则:
(一)充分调动教和学两方面的积极性;
(二)发挥教师学术专长和尊重学生兴趣相统一;
(三)个人意见和组织安排相统一。
二、双选的要求: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每位导师指导各种类型研究生(包含在职及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届。
三、双选时间:
2017年9月14日前完成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和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四、对象:
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具备上岗资格的指导教师。
五、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程序:
(一)学院召开导师和研究生见面会,内容包括:
1.导师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学术成果、专长等;
2.研究生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毕业学校、专业、近期学习情况和选择的研究方向等。
(二)研究生填写《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送指导教师签字,法学专业交学院研究生管理W2203办公室,公共管理专业交G1600办公室朱老师;
(三)学院调配、审定;
(四)学院公布双选结果,并将双选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六、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
1、进入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手边“业务系统---研究生综合教育管理平台”(http://10.1.14.210:8080/yjs/)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
2、进入系统后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制定”模块里根据各自的专业方向,参考群文件(课表与培养方案压缩包)里的培养方案制定各自的培养计划;
3、制定完成后请选择提交,导师审核栏可以空缺。
七、材料归档与报送:
请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交将《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交学院留存。
附件1: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doc
365-808.com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