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808.com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待遇标准及要求
2016年人才招聘待遇标准
学校为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如下待遇:
(一)拔尖人才待遇
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省部级以上专家等领军拔尖人才待遇面议。
(二)教授、博士待遇
层 次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配偶安置政策 |
“★★”学科 |
22 |
自 然 科 学 |
3 |
配偶为双证硕士者以正式工方式安置,不要求安置者追加安家费18万元;配偶为其他层次者不予安置,追加安家费12万元。 |
人文社会科学 |
1 |
“★”学科 |
17 |
自 然 科 学 |
3 |
不予安置,追加安家费9万元。 |
人文社会科学 |
1 |
一般学科 |
12 |
自 然 科 学 |
3 |
不予安置,追加安家费6万元。 |
人文社会科学 |
1 |
提高待遇:
1、博士研究生且教授(含相当职称)追加安家费7万元;
2、毕业院校为世界排名前50位(排名以2015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者追加安家费10万元;排名1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8万元;排名2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6万元;海外院校毕业者追加安家费5万元(按就高原则,不累加)
3、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者,追加安家费10万元;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提名者,追加安家费5万元;
4、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追加安家费5万元;
5、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追加安家费5万元/2人;
6、引进的海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配偶安置按双星学科标准执行;
7、引进的博士经学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认定,科研能力水平较高,达到“★”或“★★”星级水平者,追加安家费3万元及以上。
以上基本待遇和提高待遇对应服务期为8年。
2016年人才引进相关要求
基本要求
1、引进的教授或正高职称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高于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高于40周岁。
2、以上所列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岗位类别 |
层次 |
人数 |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2 |
诉讼法学或刑法学★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2 |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1 |
教育经济与管理或土地资源管理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1 |
社会学/社会保障 |
|
教学科研 |
博士/教授 |
1 |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7176392657,邮箱:sxdxfgxy@ctg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