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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点击: 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4]29号)”、“《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4]3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实行“动态遴选、进退有序”的上岗资格审核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培养质量为根本,做到评聘分开。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动态遴选、公平竞争、择优上岗。
、考核范围
所有导师都要接受学校的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导师名册见附件1)。
、上岗条件
导师上岗条件根据《三峡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发布《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岗学科
导师申请上岗的学位点仅限于学校目前已有的20个一级学位点、4个独立二级学位点、16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说明
1.每个导师最多只能申报2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2.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名称一致的算1个学科;
3.四个独立二级点按二级学科名称填报。
、 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
导师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每位导师申报上岗的一级学科不超过2个,如果涉及到不同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分别提出申请,由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导师在填表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我院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
说明:
项目是指本人主持的项目,在帐科研经费是本人科研项目卡上经费。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逐项审议导师提交的材料,提出导师上岗建议,汇总填报《三峡大学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册》(样例见附件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各学科专业导师规模和2016年招生指标等情况,可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上岗标准,报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对导师的年度资格审核结果,2016年的招生指标数量,确定当年可上岗的导师岗位数量,择优聘任。
3、当年可以上岗的导师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进行公示,2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学位办审查、汇总。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导师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上岗的导师名单。
、审核结果应用
资格审核结果为两个等级:通过、未通过。
资格审核结果为通过者,2016年具备招收研究生资格;资格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者,停止其2016年招收研究生资格。
2016年具备招收研究生资格的导师由以下两类人员组成:
1、本次导师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2015年导师遴选通过人员。
、导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资格审核结果为未通过
1、在帐科研经费没有达到上岗标准;
2、连续三年没有科研项目;
3、连续三年未招收、培养研究生;
4、存在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失范行为的;
5、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6、发现研究生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而导师负有责任的;
7、在上岗资格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导师。
、材料留存与报送
1、《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纸质版1份,留存学院;
2、《三峡大学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册》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学位办。

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册

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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